申请人:宋×,女,汉族,1969年8月26日出生,住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外小街×号平房
联系电话:13911286866
申请事项:
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京京N78F29的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评估鉴定。
申请理由:
原告诉被告纪××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,因原告受损车辆系新购车辆,行驶刚满二个月便发生事故。该车经过维修后,尽管具有通常的使用功能,但存在安全系数及舒适度低、噪音大、市场估价贬值等情形,因此,特请求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该车辆事故后的贬值损失进行鉴定,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此致
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wencuiba.com/sxfw/shenqingshu/6mwz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