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暨龙江诵读第四季“百年辉煌 红色经典”朗诵比赛方案
黑龙江省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暨龙江
诵读第四季“百年辉煌 红色经典”
朗诵比赛方案
一、活动名称
黑龙江省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暨龙江诵读第四季“百年辉煌 红色经典”朗诵比赛
二、活动宗旨
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百年华诞,百年风雨兼程,世纪沧桑巨变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,丰富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以线上诵读为主,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,激发社区群众的阅读热情,重温党的奋斗历程,感受国运昌盛,展示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形象和风采,挖掘培养一批社区文化艺术带头人,巩固社区文化阵地,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。
三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
承办单位:黑龙江省图书馆
组织单位:全省各市、县图书馆
四、活动时间
本次比赛分五个阶段进行:
第一阶段,即日—4月30日,各组织单位筹备并举办初赛。各地市图书馆(绥化文广新局、黑河市文管办)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结合龙江诵读第四季,组织社区居民利用博看朗读小程序广泛参与线上诵读,并线下组织本地初赛(半决赛),组委会对初赛的筹备与现场进行督导。赛后各组织单位汇总初赛结果及相关情况,并确定推荐参加决赛的作品。
第二阶段,5月6日—5月12日,推选初赛优秀作品上报组委会。各地市图书馆(绥化文广新局、黑河市文管办)将汇总情况报送组委会办公室。报送材料包括两部分:一是各地初赛方案、活动开展情况、评比结果;二是本地市各县区推荐参加全省比赛节目的汇总表、视频与文案。
第三阶段,5月13日—5月21日,决赛初评。组委会整理上报材料,根据上报的文本与视频资料,组织专家对各组织单位的推荐作品进行初评,评出优秀作品参加决赛。
第四阶段,5月24日—6月11日,组织决赛。组委会向各组织单位反馈入选决赛作品,下发决赛通知,请各组织单位按规定日期返回参赛回执,并报送作品文本、背景音乐、高清背景视频。
第五阶段,6月中下旬,现场决赛。具体比赛时间、地点见决赛通知。
五、参赛对象
黑龙江省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社区居民
六、相关要求
1.参赛作品体裁不限,要求内容鲜明,紧扣建党百年,以颂扬爱国主义的红色诗歌、红色故事等经典作品为主,讴歌党领导人民求解放谋幸福,决胜脱贫攻坚、开创民族复兴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,抒发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,引领大众铭记党史,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文化。
2.每个初赛赛区推选优秀节目不超过5个,所有推荐决赛作品的视频与文案,视频开头要求展示作品名称、参赛者姓名和单位,不低于高清1920×1080拍摄,MP4视频格式,图像、声音清晰,不抖动、无噪音;文案内容包括参赛者简介、参赛作品文稿,以上内容缺项组委会将不接受推荐(决赛推荐表附后)。
3.参赛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,集体节目不超过4人。
4.参加决赛的人员由各地市图书馆带队参赛。
七、奖项设置
本次比赛决赛设表演奖和组织奖两类奖项:表演奖,以参赛作品为单位进行评选,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;组织奖,根据组织单位的工作情况评定,设优秀组织奖、组织奖。
联系人:王雪红
咨询电话:0451-85990568
报送节目邮箱:945914479@
附件
黑龙江省第三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暨龙江诵读 第四季“百年辉煌 红色经典”朗诵比赛决赛推荐表 组织单位: | ||||||||||
序号 | 作品名称 | 参赛者 | 参赛者简介 (50字内) | 作者 | 参与人数 | 选送单位 | 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节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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